1.国有独资企业登记注册流程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一般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接收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当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现金出资的,在工商局确认的资金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入账、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当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和财产过户手续;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收到《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
二、办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出资人(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单、出资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额)缴纳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聘任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董事长的聘任或者任命文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未提交评估报告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应当予以确认)
确认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额、金融债务额和财务担保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由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的,应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并报本级人民政府。
以上就是企名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申请登记流程。按照上面列出的五个申请步骤和注册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可以更高效地申请国有独资企业注册登记。如果您还需要了解国有独资企业的其他法律知识,请咨询企名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