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单位刻公章行吗
你不能。
什么是私刻公章罪
私刻印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加盖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标志。为防止一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实施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制行业(包括刻制厂、刻制社(店)、刻制摊点等)纳入特种行业,交回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刻制单位和从业人员个人违反国家行政法规的,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私刻公章罪的特征
(1)行为对象为公章。即专门用于加盖公文、证件、印章的机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胶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对象是国家关于刻字行业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揽公章。即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和公安部《印刷铸造雕刻行业管理暂行规则》中刻制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姓名章的相关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如使用非法制造的公章实施严重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不同情节和损失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为主体为承担公章的厂、店、刻字摊位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如果行为是由负责人指使的,对单位负责人在
(4)主观上,行为人有的故意,有的过失。前者可能从受委托生产者那里获得一些利益;后者是工作上的失误,如未能识别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件。
综上,公司无论是在职还是失业,
行业内个人私刻公章属于违法行为。如对私刻印章有其他疑问,也可咨询企名网,寻求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