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司注册和名称验证要求
如果该名称尚未申请特殊保护,则与其他公司的名称保护权和商标权并不冲突。
如果没有被财富500强等大公司注册,公司注册名称核准可以成功。
名称相同,但公司注册仍可成功的情况包括:
1.不同地区市县两级行政区划不同
2.地域相同,但行业所属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条件》第十七条:
(一)企业名称一般应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XX(城市)+商号(商号)+行业(或行业特色)+组织形式;
(二)使用的商号不得与其他核准或者注册的同行业或者未标注行业的企业中的商号(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不得与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
(四)不得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名称为“某某”省的公司,必须符合《某某省企业冠省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或者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等字样,或者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
(七)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八)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
(九)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字符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中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十)企业
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经营范围以外的任何业务。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