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课外辅导班需要具备以下手续和资质:
程序:
1.到学校所在地教育局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提供发起人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书等)经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方可开办;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办理法人登记(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
资格:
1、有可靠的合格教师,能保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
3.有比较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要的办学经费和稳定的经费。
扩展信息:
1.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可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名称验证申请。
(2)名称核准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网上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到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3)携带《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等失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
2、离休、退休人员应持离休、退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
3.辞退(含停薪留职)人员应持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失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上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来人员还须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和健康证明部门核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所证明:
1.使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提交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以该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证明;
2、使用公房自用的应向房管部门提交房改房证明;
3.租赁经营场所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不动产权证;
4.经营场地在路边的,应当提交交通、市容或者城建部门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或者批文;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业或者品种的生产经营,应当提交许可证或者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职工的,应提交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百度百科-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