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不需要核实名称。分公司不需注册资本,不具有特定法人资格,由其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按照业务经营的分类和地域范围,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进行合理分工。
扩展信息: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注册资本。
在法律意义上,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并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总公司承担。
维持分行日常运转的资金由总行直接转入分行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以在分支机构注册地缴税,招聘员工,给员工社保。
分公司虽然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但必须办理正规的注册登记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公司税务登记证等。
参考百度百科-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