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机票不能开票。旅行行程单用于报销。上面谁骑谁的名字,不可能打开单位名称。
开票规定
普通发票开具
1.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从境外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2.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顺序,逐栏逐次如实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电脑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使用国税机关制作的机外发票,开具后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仅限在本市、县领购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跨市、县的,应当使用经营地发票;
5.开票单位和个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发票购书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交发票领购簿、发票办理注销;
6.一切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商品名称和金额;
7.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扩展数据
票面内容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迹号、联号和用途、客户名称、银行账号、商业(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资金和案款、经办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包括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我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票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管章”形状为椭圆形,长轴3厘米,短轴2厘米,边宽厘米。
在内圈上加一条细线。
上环刻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印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有监制税务机关所在省(市、区)、市(县)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刷颜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头中央。
参考发票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