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公司名称错误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发票公司名称有误,需要作废重开。
增值税发票要求:项目填写完整,全部一次性填写完毕,上下环节内容、金额一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填写错误的,应当单独开具专用发票,并在错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错填作废”字样。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买受人未索要而失效,也应填写有误。
《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一般纳税人发生退回销售、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退回的发票和抵扣联件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如在签发时发现错误,可立即作废。
对于作废的专用发票,相应数据报文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按“作废”处理,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每份均应标注“作废”字样,并整份留存。但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失效条件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收到退回发票和扣款的时间不超过销售商开票的月份;卖方没有抄税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与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
公司号码有误需要补办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写错地址,其他信息无误的,不需要补办。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完整,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晰,不得压线、错配;
(三)发票联、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经过小编的介绍,
开票公司名称错误如何处理?而且不仅如此,打错公司号和金额等,发票都需要补办。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