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操作指南
I.独立声明的范围
该平台用于在四川省注册登记的企名网上申报名称,申请人可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四川省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争议处理规则》《不适宜企业名称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相关规则的可自主申报。
点击登录四川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二、操作流程
1.自我声明名称
(一)登录四川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8040/NetSelf点击页面左侧“用户登录”,新用户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
(2)分别输入企业名称划分、名称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符合验证标准后选择登记机关。
(三)阅读名称申报须知后,请勾选“我已阅读名称申报须知”,点击“提交名称申请”。
(4)填写需申报的“企业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投资人信息”。
(5)预览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六)提交成功后,系统立即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知书》,可查询有效期、申请号等信息。
(七)企业可点击“立即申请设立登记”进行下一步操作,跳转至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也可返回个人中心查看“我的待办事项”下的申报详情。
2.更名
(1)点击页面左侧的“用户登录”。新用户需以企业名义注册“法人账号”并登录。注册“法人账号”可直接登录。
(2)点击左侧“名称变更”,分别输入企业名称划分、名称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3)企业的原始信息自动带入系统,如企业信息、股东信息等。预览商务信函
感兴趣的,确认后点击“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后,登记机关、出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在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如需变更,到期后重新申报。
2.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的保存期限为30天。逾期不办理设立登记的,视为放弃申报名称,名称自动失效;保留期内自主申报的名称需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但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为30日。
3.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4.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进行监督,有权退回不适当的企业名称。对于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在登记中,先进行名称“勾选”,登记审查人(核准人)发现存在明显违反登记规则的不适当企业名称,退回修改,告知申请人变更名称。申请人拒绝变更的,不得申请登记。
5.名称自主申报不允许办理前置审批事项,只能到工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