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销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哦,合同是我们工作中保护我们利益的唯一手段!下面是企名网为大家整理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简易通用版》。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采购人
供货商
为增强双方责任意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经双方充分协商,相互遵照执行,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名称、品种和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品牌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以下第()项执行
(1)符合国家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但有部标的,按部标执行;
(3)没有国家、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无该标准,或虽有该标准,但买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执行。
(要执行的标准的代码、编号和名称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对于成套产品,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于某些必须在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内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对质量实行抽样检验的产品,合同应当注明所采用的抽样标准或者抽样检验方法和比例;技术条件约定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双方应当将样品一并封存,分开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第二条产品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
定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者主管部门对计量方法有规定的,从国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双方约定。对于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主机随附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磨损备件、附件及安装修理工具。成套供货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货范围,提出成套供货清单。)
3.产品交付数量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在途自然减(增)量的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材料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对产品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从其技术规定;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技术规定的,由双方约定。乙方负责产品包装材料的供应,但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可多次使用的包装物,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应约定包装材料的回收方法,作为合同附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产品的包装费不得向甲方收取。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包装费低于原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产品到达地(包括专线和码头)
1.产品的交付单位:_________。
2.送达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