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772证券简称:珠海冠宇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这次会议上是否有被否决的提案:没有
I.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3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靖安镇珠峰大道209号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办公楼2号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享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所持会议表决权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延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其他高级行政人员出席。
副总裁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玉红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明卓先生、副总经理谢斌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动议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投票状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投票状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投票状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名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有关情况的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对议案2投弃权票的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集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集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阿尔法3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华金创盈8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事务所:上海同力事务所
于泽志、李琼
2.
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