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个人有业务,成立公司开具发票好吗?还是自然人开更好?
如今,在各行各业的市场上,有很多老板经常以自己的名义做生意,比如做中间生意、做建筑材料、卖废钢废铁等等。税收对企业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几年前,借条或收据可以用来核算,但现在这两种已经不具备,也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会计凭证。税务局只承认一种,那就是发票,只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因此,这也是个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后,付款人公司必须索要发票的重要原因,不仅可以作为最凭证入账,还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人在与公司业务往来中,由于个人没有资格自行开具发票的现实问题,成立公司开具发票好不好?还是用自然人代开?
解决方案1:以公司名义开票
发票以公司名义开具,主要适用于长期有业务往来的个人,付款人公司要求对公支付业务款项。此时,个人可凭核定政策在当地政府提前办理园区单身/个体户登记,申请享受核定个人企业所得税~1的优惠政策。使用该个人/个体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使用其对公账户收取业务款项,最后使用批准的政策缴税和开票。
例如,某个人在园区开设了个体户/个体户,有500万元的生意。他享受核定个税的优惠政策。他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多少?
增值税:0(免)
附加税:0(免)
个人企业所得税:500万*=3000万元
个人有500万元的生意后,在园区注册独立/个体户,只需3万元就能缴税,缴税时只能提现。
注:如在无核定政策的园区内注册独立/个体户,需根据审核征收5~357税率
类累进制征收个人企业所得税,只有在园区内注册登记的个体/个体户,才能享受核定的个人企业所得税~1项优惠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海角票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登记注销无需法人亲自到场。
解决方案2:以个人名义开票
事情发生后,个人不想成立公司,还和付款人商量,对方没有付款要求,可以公私转账。此时,个人可以代当地政府开具的自然人发票。享受个人企业所得税核定优惠政策,开具100万元发票,只需缴纳1万元,不进入年底综合汇算清缴,无需补缴税款。发票由当地政府办税大厅开具,无需到场,只需在网上提交资料即可。税款一缴即开票,在发票和税款缴纳环节加盖地税局发票专用章,并保证发票真实性。
注:如果不到有核定政策的地方政府办税大厅开具发票,就不能享受核定政策,需要按20~40缴纳税费。如果开具100万元的发票,需要缴纳40万元的税费,税收负担对个人来说太重了。对于所有有政策的办税大厅来说,选择是非常重要的。
内容提要:落户园区的个人/个体户无需实体办公,可异地办公。自然人代开发票的项目非常广泛,如:中介费、推广费、顾问服务费、工程款、材料费、废钢、废铁、策划、广告、安装、维修等都可以代开发票。对特殊行业没有限制,如医疗相关、再生资源、煤炭、砂石等,只要有真实业务,自然人或个人/个体户都可以开票,享受批准的政策。增税难,请关注,节税露露微信公众号,留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