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一、缴费
除国家限制经营的行业(包括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凭《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证》免交以下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含工商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卫生健康部门收取的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费;
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4、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个体户的登记和管理费;
5.其他与登记管理有关的收费项目。
二、贷款
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凭《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证明》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