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与工资挂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生育保险(均由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均由单位负担)。由于各地人均收入的平均数不同,各省市承担的比例也不同。
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个人1680*8=;
失业保险:公司1680*1=,个人1680*=;
工伤保险:公司1680*=,个人0;
生育保险:公司1680*=;个人0
医疗保险:公司2521*10=,个人2521*2+3=。
总结一下:社保公司交多少=336++++=
个人缴纳多少社保=++=
扩展信息:
社会保障基础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指当月工资,社保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比如,社会平均工资1000元,缴费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发展现状
走进来,我国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已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各地一般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社保缴费基数。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算,超过上限的,按上限计算。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虚高,不能全面反映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因此,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缴费基数上涨必然会增加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如何平衡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统筹考虑,并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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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降低社保缴费率。目前,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约为11,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在社保缴费率一直较高的背景下,大幅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无疑会进一步加重缴费负担,影响参保积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数据显示,当前社保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的比例,即使在一些中等收入国家,这一比例也超过20%。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可能出现的缺口,必须调整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各地不仅要着眼于公众的社保缴费基数,还要承担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强保障体系。
三是提升保障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涨后,劳动者最关心的是享受的待遇是否同步提高了。2012年,广州计划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但根据方案,广州居民缴纳的医保费用增加了50-108,而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只增加了5。这引起公众强烈质疑,调整计划随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涨了多少,对养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含糊其辞,自然难以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的同时,相关部门还需开动脑筋,通过多元化投资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不让公众的养老钱、救命钱白白缩水。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不是社会福利,参保人在享受待遇前必须履行缴费义务。无论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良性发展,还是从保障水平的提高来看,适当提高缴费标准是大势所趋。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制定一揽子和多项
措施齐头并进,让市民缴费明明白白、放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