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例供参考!
案例回放
12月,代理机构对某市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审查中发现,甲公司开标一览表中报价总额为1100万元,原投标文件中报价总额为1001万元,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总额为1010万元,与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总额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计算,分项报价表计算正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质询,经投标人同意后按分项报价修改总价,并签字确认。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单价计算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基础修改总价;文字表示值与数字表示值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值为准。投标人不接受其错误更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的废标条款中规定“*五年维护费按所投设备总价不低于30报价,低于30按无效标处理”。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一条“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对不同文本的招标文件解释有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公司参考上述法律法规后,对中标价进行了修改,中标价低于五年维护费总额的30%。A公司未通过实质性评审,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无效评标。
专家点评: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唱内容与原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总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开标时,唱标环节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公开唱标。在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中唱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中唱的报价为准,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原则。
二、原投标文件中投标总报价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如何处理?
评标过程中,当原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与分项报价表合计不一致时,应根据分项报价表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修改总价,以修改后的总价为准。在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的报价为公开演唱的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要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经投标人同意后对总价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价格由投标人代表批准签字确认。
三。分项报价表总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唱内容及原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总额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首先,确认分项报价单中的单价、数量和总额是否正确。正确的,以分项报价表修改投标文件总价,以修改后的总价为准;其次,如有误,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唱的报价为准。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修改后的价格应由投标人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