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与注册商标冲突怎么办
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由来已久,主要原因是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都具有表示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功能属性,但它们属于互不交叉的两种注册管理制度。那么你知道如果公司名称与注册商标冲突该怎么办吗?今天,我就带大家去看看。
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由来已久,主要原因是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都具有表示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功能属性,但它们属于两种互不相交的注册管理制度。那么你知道如果发生冲突该怎么办吗?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在权利取得顺序上,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知名企业名称注册在先、商标申请注册在后
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审查注册后,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专有标识权。企业名称由特定地区或全国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宣传使用并产生知名度后,通常认为其名称大小在规定范围内形成专有权。
因此,企业名称在先注册使用的,企业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直接对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以阻止或撤销商标后核准注册。如对行政机关(即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可就相关裁定进一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和在后注册使用的企业名称
首先,商标在先注册可以在民事侵权纠纷中“突出使用”(不规范使用)已注册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企业的商标名称,导致市场混淆
为了停下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构成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其他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
这里所说的突出使用,是指在企业名称使用过程中突出字号,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标识意义,包括在商业活动中单独使用字号和(或)在企业名称标注时专门化字号的字体、颜色和大小。
鉴于上述实践,在企业名称和商标两种制度仍将独立注册的情况下,建议企业尽量保持企业名称和商标的统一。
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建议考虑在企业名称注册过程中同步申请商标注册;
对于已成立的企业,如果企业品牌名称具有一定知名度,相同或近似文字未注册为商标的,建议及时注册品牌名称,加强保护;
如果企业品牌名称为知名品牌,品牌名称不一致,建议通过变更企业名称的方式,实现品牌名称与商标的统一。
对企业使用统一的品牌名称和商标的好处在于,不仅有利于集中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的成本,让企业名称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有效地相互照顾、相互强化,而且能够尽快提高企业形象塑造和品牌培育的效益;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名称与商标未来可能发生的冲突,防范潜在的侵权行为和“搭便车”风险,降低维权成本,有利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