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变更为物业公司,与原物业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效。房产也作为中介出租给租户。只要房东没有异议,租房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因赠与、析产、继承、买卖等原因导致房屋转让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生前与其共同生活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承租该房屋。
扩展信息: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用电器等情况;
(三)租金、押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
(九)争议解决措施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拆除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
参考百度百科--《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