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是三方基于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的交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文件为准。因此,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营业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具体合作实施以未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如相关内容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制度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告正文。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3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南京领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星科技”、“甲方”)、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融资租赁”、“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公司与领先科技开展退役电动车及电池回收/以旧换新合作;领先科技与招银融资租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就整车及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开展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等,在该协议项下,三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招银金融租赁将向领银科技提供租赁业务,招银金融租赁将与公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等业务合作。
累计达成10亿元合作规模意向。三方将在本合作协议框架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具体合作事宜。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南京凌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凌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义功
注册资本:人民币https://www.zhucesz.com/亿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4栋2层(江宁开发区)
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计算机平面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维护;计算机集成系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国内广告;汽车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从事互联网商务文化活动;因特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2.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线1088号2号楼1单元24层21层22层23层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一般进出口贸易);融资租赁资产的转让和转移;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银行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向国外借款;出售和处置租赁物;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化
商业;基础衍生品交易业务(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种基础衍生品交易);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领先科技、招银融资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领银科技、招银融资租赁发生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1、南京领行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腾讯、阿里巴巴共同投入近百亿注册资本,打造T3智慧出行生态平台的出行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南京领行科技有限公司以“成为最值得信赖的出行服务企业”为愿景,以“科技引领愉悦出行”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一家能够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品质”出行服务,依法生存、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2、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作为首批银行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已面向航空、航运、能源、基础设施、装备制造、环境健康文旅、公共交通物流、智能互联与集成电路、租赁同业等十大行业推出金融解决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新动能产业专业化、国际化布局稳健、数字科技赋能的融资租赁行业领军企业。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南京凌星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就退役电动汽车及电池回收/以旧换新开展合作,甲方退役动力锂电池及车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乙方。
(2)A、C
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3)乙方与丙方就车辆及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等。
(4)本协议项下,三方初步达成一致:丙方向甲方提供租赁业务,丙、乙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等业务合作,预计达成合计10亿元的合作规模意向。在本合作协议框架下,三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签订具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