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不能作为商铺名称。街道办事处是全国乡镇行政区街道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属于下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党政机关名称。当然,如果工商管理部门不管,也可以,但最好不要心存侥幸,改名换姓。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11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违反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四)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军队编号;(六)“中国”“中华”“国家”“民族”“国际”等字样;(7)汉语拼音、字母、外文文字、标点符号;(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第20条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预登记许可被吊销,但其名称表明仍在开展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不得从事某项业务;(二)擅自使用他人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