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升城镇燃气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厅组织开发了湖南省燃气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将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录
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为“湖南智慧房云-燃气行业”,域名为:
二、平台功能
目前,该平台已开发企业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安全诚信信息管理三大功能模块,还将开发燃气安全巡检、供气事故预测预警等功能。
(一)企业信息化管理。具有燃气经营企业信息报送、营业执照核发等功能。通过平台,可统计企业基本信息、燃气管网设施、供气量、燃气用户等数据信息,实现燃气经营许可申报、审核、核发、吊销、注销等事项网上办理。
(2)人员信息管理。具备从业人员职业岗位证书查询、考核、补办等功能,实现全省燃气从业人员考核、发证、查询、补办、变更、补办等信息网上办理。
(三)企业信用管理。具备燃气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行为信息查询录入等功能,实现安全检查、安全事故、不良行为等信息的统计管理。
三、平台用户
(一)管理部门用户:各级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填写《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主管部门账号申请表》(附件1),申请账号及所需操作权限,经省厅统一配置账号后,通过短信验证方式登录。
(二)企业用户:城镇燃气企业通过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等身份信息在平台注册登录。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企业尽快完成平台注册。2022年4月15日前,各地要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平台上完成登记发证,认真填报企业
行业基本情况、设施等信息,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同步审核相关信息;每年7月和次年1月,各地要督促燃气企业通过平台分别上报半年报和年报。安全事故、不良行为等信息将在平台在线更新相关功能后进行填报。
(二)组织做好历史证明的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4月30日前,请各地燃气管理部门组织本地燃气企业通过“历史从业人员”和“历史经营许可”端口,将现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岗位考核证书录入平台。5月13日前,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完成企业录入的历史证件信息初审工作,我厅将按照一定比例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对于弄虚作假的,全省将通报批评。
(三)网上办理燃气经营许可。4月15日至6月15日为平台试运行。期间,各地要通过该平台受理审批燃气经营许可业务。试运行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调试。试运行后,6月15日起,坚持“系统外无审批”原则,燃气经营许可审批通过平台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线上审批流转完成并获批后,再加贴线下印章核发证照。
(四)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安置、网上发布成绩、发放电子证书。燃气经营企业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后续的证件复查、变更、遗失、补办等事项将转为电子证件网上办理,由企业通过平台申报操作、市县初审、省厅审核办理。
(五)规范平台管理。各市州要建立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压实责任到人,确定负责平台管理的负责人、牵头部门和具体经办同志。如有人员调整变动,由所在市州燃气主管部门报我厅调整变动。
V.其他事项
1.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启动
使用后,原“湖南省城镇燃气管理信息系统”将停止使用,相关功能转移至新平台。
2.各地要按照工作要求申报平台账号,填写《燃气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主管部门账号申请表》,经各市州汇总后于4月13日前报送我厅。
3.各地要加强系统使用培训学习,通过电子邮箱下载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邮箱账号、密码、联系方式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