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小伙伴向新洲咨询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的相关问题。新洲为大家收集了以下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的一些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新洲。
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基本情况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处理进程查询
手机用户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即可查询网上报名流程。
预约方式:1。网上预约:
2.电话预约:(010)89150001
2.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受理:前期申请材料要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如何符合条件,可以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发放受理通知书;此外,按照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可发出受理通知书。
审查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经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发证寄递:发放的证件为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可到窗口领取,也可邮寄。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办理的详细流程见下图:
3.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1)基础材料方面,提交《非法人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非法人企业备案申请书)、变更决定书、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批准或许可文件、营业执照。
(二)转变主业
场地还需要主要经营场所变更后的使用文件。
(3)变更合伙人,需提交:①变更决定书、全体合伙人名单及出资额;②新合伙人入伙变更协议、全体合伙人及出资额名单、新合伙人身份证件或主体资格文件。
(四)变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需要提交继任代表的身份证件和任命书。
(五)变更经营范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
(6)变更企业类型还需提交:变更企业名称文件、合伙人职业资格文件。
(七)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的,还应当需要认缴或者实际缴纳出资额的确认书。
(八)变更合伙人名称、住所,需提交合伙人名称、住所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九)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需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变更文件、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1.申请人向企业所属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材料,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其他申请材料使用A4纸。
2.现场窗口提交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公章或由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名。
3.提交材料涉及签字且未注明签字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译本,注明“译文准确”,并由申请人签名。
4.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结果及样本
5.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