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注意]《吴忠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解释3
11月13日,市委、政府出台《吴忠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这是我市首个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是市委、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培育竞争新优势,努力打造“六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委政研室对优化营商环境的25条措施逐一解读,努力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政策,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迅速形成亲商、重商、护商的浓厚氛围。
实行投资项目“补短板”审批。涉及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予以受理和审批,无非主持要素的不予受理和审批。2018年12月底前发布《吴忠市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办法》,公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19年2月底前,全面实施投资项目“补短板”审批。
“补缺”制度的实施是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创新探索。是在广西省经验的基础上,移植到吴中并逐步完善,目的是切实解决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时间长、进度慢等问题。“补缺”制度是站在企业的立场,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接受非审要求的不足,承诺材料齐全,然后“开道”审批。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审批更加人性化、更加便捷,不仅减少了运行时间,也提高了工作效率。“补缺”制度主要针对企业的投资项目,但不能扩大到涉及个人的行政审批。可能大家最担心的是,如果申报企业对缺项做出了补齐材料的承诺,但最后未能按时补齐材料,怎么办?其实没什么好担心的。应该说大部分企业都会坚守诚信,履行承诺,按时补齐材料。即使少数企业失信,政府也不是束手无策。其实政府有很多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来监管企业。甚至最后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开展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按照“事前定标准、事后管标准、亩产论英雄”的要求,在各工业园区开展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在完成相关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平均亩产经济效益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基本指标。2018年12月底前,制定“标准地”操作流程、工作指南、协议范本等。规范“标准地”出让环节;2019年12月底前,每个工业园区新批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应不少于20宗土地,有“标准地”供应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115天。
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是我市推进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的重要举措。要求在完成相关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平均每亩经济效益等基本指标。这是一种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