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修改、版本文件审核记录、审核人意见、审核人意见、审核人意见、审核标准化、验证和批准:关于工艺文件和标准化要求,加盖“受控文件”印章的文本只能用于工作。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资销售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因忽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而造成的损失。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废品的申请、加工、收集和发放过程,以及在这些过程中负有责任的所有部门和个人。审批权限及定义:价值2000元以下的物品,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无使用价值。可以称之为废旧物品,申请出售。价值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物品,经部门高级经理或副总经理确认后,无使用价值。它们可以被称为废旧物品,并申请出售。废旧物品出售申请及实施流程:废旧物品申请: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相关人员按第三条审核批准后,提交给采购部。根据《废旧物变卖申请单》,采购部寻找合适的回收厂家询价议价。变更货物价值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最终报价由副总经理以上签字确认,然后通知厂家与工厂进行交易。如果回收厂家是定点厂家,采购会通知定点厂家进行回收交易。交易过程必须有需求部门、仓库、行政参加,确认废旧物资的型号和数量,三方在《废旧物变卖出售清单》上签字确认。将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报价单和三方会签的《废旧物变卖出售清 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这两张发票收款,并向回收厂家开具收据和放行单。发布通知必须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根据最高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放行单,行政安全部在货物出厂前进行确认,无误后放行。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过程由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不包含在本过程中。违反本程序的处罚: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有关人员和主管部门领导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实施相应的处罚。严重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警告;书面审查;降职;降薪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经济处罚:根据损失的严重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记录表格《废旧物变卖申请单》 《废旧物变卖出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