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司注意:输入输出名称不一致导致税务局预警。
今年年初,笔者所在地区某化工商业企业从外地进口一批硫磺,进项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为硫磺。但企业对外销售时,根据硫磺的具体特性,发票名称为固体硫磺和液体硫磺。没想到没几个月,当地税务部门就找到了企业,说企业因为销售的货物没有进项,涉嫌虚开发票。后来经过税务部门多次解释和实地检查,认定该企业购销项目名称不符,并给予相应处罚!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应该知道,作为商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销项发票必须有相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明确要求“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内容,不得按照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卖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后台的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连接。如果导入相关信息进行开票,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商业企业,你的商品名称必须在形式相同的情况下保持一致!
目前,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系统升级版已全面覆盖所有涉及企业的领域,企业通过进销存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发票信息将全部上传至金三系统,金三系统还将对企业开具的发票数据指标进行分析。一旦不符合规范,就很容易筛选出来,给企业一个预警!
最近接到很多企业的电话,说税务局找他们,说开具的发票有问题,让他们把商品编码截图发给税务机关。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企业开具发票时,商品选择的税务分类编码不规范!
在此,笔者再次提醒大家,在使用专用发票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必须按实际货物计价,不得更改名称,不能按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计价;
2.不得开具虚假发票,按实际金额开具发票,确保三流发票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一致;
3.作为商业企业,必须保证自己发出的货物有相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随意开发票;
4.商品名称必须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代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中商品名称较多的,必须规范开具销售清单,销售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并打印;
6.发票打印时,一定要规范地打印在发票上,不得有脱节或打印不全的情况(有的打印机设置往往导致打字不全);
7.专用发票在传输过程中不得损坏或污染发票。
8.坚决杜绝买卖发票!任何买卖发票的行为,金三系统都能查出来。不仅不能节税,还要交税,还要交滞纳金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就触犯刑法了!
开发票是小事,却是涉税大事。因此,作为财务人员,必须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你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给你带来很大的涉税问题!
专业会计师(ID: wfwangl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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