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R-2021-24004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发布《设置大型(临时)户外广告(不含建设工地施工围挡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程序》的通知
长城[2021]23号
政府机关各办公室、局:
《设置大型(临时)户外广告(不含建设工地施工围挡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29日
设置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建筑工地除外)
建筑围挡广告)以及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
批准程序
一.处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设置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不含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广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2)客户: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个人。
(三)适用范围: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设置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经批准。
(四)事项审查类型:审批前审查。
(5)审批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6)受理机构: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裁决机构: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8)数量限制:没有数量限制。
(九)申请条件:
1.根据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依法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单位;
符合长沙市户外广告规划。
2.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申请条件
(一)利用城市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设置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二)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不干扰他人的生产生活。
3.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不含施工现场围挡广告)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建设单位或广告承包商;
建设项目已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符合市容要求。
4.经省、市政府批准的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活动的组织者或承办单位;
省市审批活动的有效文件。重大、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需要设置户外宣传横幅、标语的;
符合市容要求。
(10)验收范围
1.可接受的户外广告情况
(1)按规划审批户外广告。
根据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阵地使用权的单位申请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可采用以下形式设置:LED电子显示屏、三面广告牌、喷绘广告、灯箱广告等。(审批时限不超过3年)。
(2)临时户外宣传的审批
(一)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
A.建设工程未竣工,因宣传需要,在建筑施工防护网上临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可采用:网格字、网格布等形式设置。(颜色:蓝底白字;内容:项目名称、电话);b .项目建成后,在建筑外立面临时设置宣传项目自身形象的大型户外广告,可采用喷绘广告等形式设置。(审批时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设定时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批准设置落地式导向标识
根据《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规定,在自有红线范围内的房地产销售中心、汽车品牌专营店、加油站、汽车充电站、商业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设置落地式导向标识(高度小于6m,审批时间一般为1年)。
批准在南北两侧设置大型钢结构广告牌
(2)临街建筑的玻璃墙(面)采用悬挂粘贴的方式设置;
(3)利用行道树和绿化带架设或者架设会导致绿地破坏的;
(四)利用公共汽车、船舶以外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等交通工具设置的;
(五)设置行为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使用,或者影响电力运行和消防安全的;
(六)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建筑风格和色彩的设置行为;
(七)设置在国家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庐山风景名胜区、天马山风景名胜区、橘子洲风景名胜区和岳麓书院至牌坊入口之间的牌坊路两侧各30米范围内的;
(八)设置在城市广场、城市景观带、公园、学校教学区、居民区和住宅楼;
(九)利用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灯柱、电杆、变压器配电箱和残疾人专用设施;
(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
(12)验收申请:
地点: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联系18823719231。
(13)办理基本手续:
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
(十四)是否有任何特别程序:没有。
(十五)联合机构:无。
(十六)中介服务:无。
(十七)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
(十八)文件类型:承诺文件。
(十九)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20)承诺期:7个工作日。
(二十一)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二十二)审批结果:
问题《大型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二十三)成果交付:自行领取和邮寄。
(24)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咨询18823719231
(二十五)咨询渠道:
查询: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的咨询和疑问进行解释和解答。咨询18823719231。
在线咨询: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
(二十六)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12345(市民服务热线)、18823719231(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18823719231(长沙市优化办)。
(二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正常工作日。
(二十八)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过程和结果的方法: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
(二十九)在线处理深度:三级标准。
(30)是否支持预约:否
(31)是否支持在线支付:否(本许可证不付费)
(32)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
二、审批程序:
(1)验收:
1.岗位负责人: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和权限:
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会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授权范围,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填写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填写送达《不予受理告知书》。
(4)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填写并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填写《补正告知书》。逾期未通知申请材料的,自收到之日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