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法人公司,如xxx建筑垃圾处理厂。
2.以法人公司(xxx建筑垃圾处理厂)的名义,向工厂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交申请文件。待政府批准后,将邀请当地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共同选址。(备注:尽量远离村庄,如果离村庄近,选择人群密集的下风处)
3.找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生产厂家提供处理处置配置方案,综合考虑政府要求、盈利、环保等问题。
4.签名《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
5.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
6.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
7.以上手续完成后,经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土地选址意见书》批准后即可开工建设。其他程序可以在构建时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业务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应当换发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