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军和老王、香儿开了一家水果店,取名“小甜甜”,注册为普通合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三石君发现他们的经营理念有很多不同,近段时间集体决策的矛盾让三石君想到了退出。
于是,三十军来到萌萌达的办公室,找到了他最小的儿子路易达,请他给自己出主意。
听路易把三十军从头到尾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他右手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胸有成竹。“说了这么多,你想退出,是不是?很简单。可以选择自愿退出,也可以选择合法退出。”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自愿撤回只要你愿意就可以,而法定撤回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下才可以。”
“我想听听细节!”
“好吧,那就说说撤回的原因,分为自愿撤回和法定撤回。自愿撤回分为协议撤回和通知撤回。对于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期限内,只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方可退伙:
(一)退出合伙协议的原因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原因发生;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人约定的义务。
不过通知你退伙还是比较简单的。如果你的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期限,你可以在不影响合伙执行的前提下,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退出合伙。"
(自愿退伙总结:对于自愿退伙,首先看合伙协议是否约定了合伙期限。如果有期限,我们可以因为法律原因退出合伙。如果没有期限,我们可以提前30天通知。)
石军苦苦回忆,开心地说:“我们的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期限,我给他们30天通知就可以退出?哈哈,这太方便了。你刚才说退出合作是什么意思?给我讲讲吧。”
“是法定的撤回,主要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理由,分为当然撤回和开除。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破产;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资格的;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说了这么多,不知道你懂不懂。其实总结就是:人死钱空。当这些法律原因出现时,你就得退伙,不退伙不行!"
“所以这当然是退出合作关系。对了,我还有点怀疑。我突然变傻变疯了怎么办?”
“傻了,疯了。根据你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法律上把你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并不一定会导致你退出合作关系。如果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你可以转为有限合伙人,但是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一致同意,你只能退伙。”
“我明白了。”
“最后,是驱逐。对于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存在不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因出现。"
(合法取款总结:当然取款——客观情况,人死钱空;退市——主观过错)
石军不禁为他面前的头发拍了拍手。“听你的话,不如读十年绘本!精彩,精彩。”
作者:路易,来自东奥地利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