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诊程序的地点。参保人员可在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医。如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级医院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
2.门诊转诊程序。《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转院证明》(以下简称门诊转院证明)由医院主治医师开具,再由医院相关科室审核盖章,经办人员登记。
3.参保人首次到医院就医时,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门诊转科证明办理转科手续。转入医院保留其门诊转院证明。
4.门诊转院证明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3个月后需要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5.参保人转入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在线结算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