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小微企业园是推动城市组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培育和助推小微企业成长的重要平台。《关于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2021年度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
为推进2021年度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现征集2021年度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遴选出一批小微企业园重点项目予以公布。
(一)项目范围。各开发区、区县(市)新开工、在建和升级改造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其中,4个开发区重点申报以新兴产业培育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市内五区重点申报以都市工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6个县(市)、上街区重点申报以优势产业补链强链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
(二)提交材料。(一)项目概况。包括小微企业园区四至范围或主要楼宇位置等空间限制信息、规划审批、主导产业、开竣工时间、建设进度、入驻企业、经济效益等主要内容。(2)填写《2021年郑州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征集表》。(三)各开发区、区县(市)初审后加盖公章正式报送项目简介和《2021年郑州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征集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二、报送小微企业园建设相关指标
为进一步分解小微企业园建设目标,请认真填写《2021年郑州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指标表》。包括:园区名称、入园企业数、专精特新企业入园数、科技型企业入园数、规模以上企业入园数。
三、报送小微企业园建设情况
小微企业园建设
第一阶段工作简报已印发。为掌握和宣传小微企业园发展情况,各相关小微企业园要及时通报小微企业园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及作用发挥情况,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进展、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小微企业园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审核上报,确保报送质量。
(二)按时提交材料。请各单位按要求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工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