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开具发票?
答: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及时变更纳税资料,到税务局重新开具。重新开具后,以前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以前费用发票中有名称的,不能再入账,只能输入当前企业名称。
企业税号不变、名称变更的,原企业名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但请注意,企业变更信息应及时告知各经营单位更新,以降低涉税风险。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及时到国税大厅办理防伪税控变更开具。请携带以下资料:税务登记复印件原件、身份证件、金税卡、IC卡。
公司之间签订合同后,当我的公司更名时,我应该向对方公司出具什么样的证明?
答:发放《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公司变更名称时,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局向公司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1.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向申请人发放《名称核准通知书》。通知明确了企业名称的原名称、核准变更后的新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主体类型、保留期限、核准日期和登记机关名称等内容。
二、企业地址变更由申请人(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新设企业住所证明材料及其他与企业住所变更有关的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办理企业地址变更登记,收回原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后,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同时核发变更登记准予通知书。告知书将明确申请人名称(企业名称)及需要办理的具体变更事项,告知书上明确标注字样(名称变更的,企业凭本告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机关不再核发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证书)。
3.企业遗失或者未收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通知书。
总而言之,我相信大家已经讨论过合同了
签完字后,公司名称发生了变化。发票怎么开?我有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获取更多精彩金融知识,请持续关注DON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