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公司名称,可先到工商局注销公司名称,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取消公司名称所需时间与核准公司名称所需时间一致。此外,如果不想要核准的公司名称,也可以继续提供公司名称,到工商局办事大厅查询公司名称。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企业名称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一)第十三条所列企业(二)历史悠久、字号知名企业(三)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