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在香港完成注册后,香港注册处会发出一个绿箱,内载与公司注册有关的文件,以及三种印章:法团印章、小圆印章和长条印章。以下是香港公司常用的印章类型:
1.法团印章(印鉴)
形状
公司公章是直径约38毫米的金属印章,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钢印”。它通常与贴纸一起使用。
在公司公章上明确标明公司名称:
公司兼有中英文名称的,应当在公司印章上加盖中英文名称或者两种印章;
如公司只有中文或英文名称,则须在印章上印上中文或英文名称。
自然
法团印章相当于内地公司的公章。
使用
法人印章主要用于正式场合,如银行融资、公司上市、出售股份或购买建筑物、房产等相关担保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或房产转让合同,通常必须以契据形式签订。
在签署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前,应仔细阅读相关香港公司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加盖公司印章。
二、小圆章
形状
香港公司的小圆密封是一个直径为21毫米的圆形。排版方法通常是双边的,内圈,外圈是公司的英文名称,加上*,内圈是公司的中文名称。小圆章的颜色多为蓝色或紫色。
使用
用于表示一家香港公司已经知道某事或表现出某种行为。适用场合:修改后的合同文本中附有采购订单、对账单、付款凭证等,以证明修改得到公司的认可。
三、长篇篇章
形状
香港公司长章为57*22mm长方形印章,上排左起刻有“for and on half of”,下方刻有香港公司中英文名称。下一行左起刻有授权人签名的横线,横线下方刻有“AUT”
“Horized签名”。条带的颜色通常是蓝色或紫色,也可能是红色。
长印鉴一般用于银行账户(支票、汇票、提款单、票据转账)、签署合同、订单等,香港公司所有重要文件均可使用条形印鉴签署,须附有授权人签名。
即使配合签名,也要注意两个问题:
长章只能用于普通合同。对于一些法律要求使用契据的文件,如房地产转让合同、股票等,仅凭“长章”不能生效;
根据香港最新公司法第121条,签署“章章”的人必须获得公司“明示或暗示”的授权。
(*此明确授权的形式可以是由董事会授权的个人签署的决议或由本公司盖章的授权书;一般认为,公司董事本身是被认为拥有本公司默示签署权的人。
温馨提示
香港公司无须加盖印章,但印章名称必须与在公司注册处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公司印章中的中文名称不得由繁体改为简体,也不得缩写。若公司名称改为简体中文,香港注册处将无法查到该公司名称,使用时亦不具法律约束力。
从法律上讲,香港最有效的印章是钢印,一般只在买车、买房或股票等重要情况下使用。杆式密封是最常用的密封。在大多数情况下,条形密封就可以了。小圆章的外观与内地公司的公章最为相似。它通常在采购清单、发票、收据等文件上盖章,以表明公司对这些文件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