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户外招牌费用如何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重新界定资产和成本(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和按照权责发生制、划分收入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会计原则的要求,户外大型广告招牌、灯箱、霓虹灯等实物属于资产性质,可进一步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为客户制作的图片等宣传品支出,视受益期长短可分为长期待摊费用和待摊费用。
折旧、摊销费用、支付水电费和人员工资应计入当期费用。目前,多数广告公司将户外广告作为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账,显然不妥。
户外广告制作费用核算
首先,设置反映广告制作特点的会计账户。广告制作过程的核算应设置“广告制作”账户,核算广告公司制作灯箱、霓虹灯、招牌、电子屏时发生的各种设计费、材料费、劳务费、贷款利息费等;户外广告、电视广告、礼品广告等成本核算均可通过该账户进行。
其次,明确区分实体生产与图片内容生产的关系。在实践中,广告公司有多种经营模式,一种是先做好户外实体,再招商,根据客户要求策划、设计、制作广告内容;二是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制作实体和广告内容。在会计核算中,第一种情况必须列入相关明细科目,因为户外实体往往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费用必须按期摊销;然而,广告内容的生产取决于客户的需求。如果没有客户,就没有这笔费用。因此,摊销时两者发生的费用不能一致。
第三,在生产过程及以后各期支付的土地占用使
费用应计入“待摊费用”。实践中,广告公司一般分期缴纳土地使用费,占地时间在合同中明确,有一年的,也有两年的,大多在五年以上,到期无特殊原因,公司会续租继续使用。由于各期入账价值无法准确计量,分期支付的占地资本金不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处理,只有在每年分期支付占地成本时,才应先计入“待摊费用”科目,再根据配比原则,分期摊入成本科目。
公司户外招牌的成本怎么做的问题其实很简单,通常分为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文章中堂的老师也解答了相应的会计核算问题,主要是通过广告制作账进行核算。你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