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可以变更。
一、办理地点:
公司设立时办理登记的工商机关。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详见表格附注);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变更名称的股东决议(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权比例,由自然人股东亲自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处理过程:
1.提交材料、审核、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扩展信息:
一、营业执照变更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2.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3.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5.个体户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主要行业+组织形式。
参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