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以自有资金448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设计院”)进行增资。增资后,亚厦设计院注册资本由518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本次增资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长办公会议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亚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海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518万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1号楼7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18823719231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室内装修;平面设计;平面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二、最近一年及另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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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数据已审计,2021年三季度数据未审计
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设计院注册资本由518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亚厦设计院100股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亚沙设计院业务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整体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后,亚沙设计院的发展仍受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相应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亚沙设计院的治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
四、变更经营范围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向亚厦设计院增资,同时为满足亚厦设计院新的经营需要,亚厦设计院于近日变更了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化如下:
1.变更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51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室内装修;平面设计;平面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变更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智能建筑系统的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具销售;照明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织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制品零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亚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除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五、备查文件
浙江亚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