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齐鲁一点记者魏小贤
近年来,小额贷款纠纷频发,很多市民深受其害。3月24日,记者从潍坊当地金融管理局获悉,近日,潍坊公布了一批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截至目前,潍坊已有24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等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小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或者近似字样,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4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公开的机构名单只显示其主体的合法性,不代表其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及相关融资人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通过接受第三方委托或第三方融资的方式,以非自有资金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借资金。发现公开披露的机构从事超出业务范围或业务地域范围的情形,应及时向所在地县市金融监管局报告。
潍坊地方金融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选择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建议对公司名称、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进行调查后再慎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