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包含“支付”的公司名称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作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的首次年度修订,《清单(2019年版)》共收录了131项,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20项,减少比例为13。
103010在延续主框架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减少了管理措施,公布了主管部门,明确了统一代码,既丰富了内容,完善了体系,又增强了科学性和规范性。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清单(2019年版)》要求非金融机构和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不得在企业(含股份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络借贷、点对点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和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 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通报注册信息,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清单(2019年版)》金融行业第十类中明确提出,禁止从事特定金融业务,如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许可。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说明(2019年版)
1.《清单(2019年版)》包含禁止和允许两种事项。对禁止准入的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得审批或办理相关手续;对许可事项,包括相关资质、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的要求和程序,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按规定作出是否准予准入的决定;针对行业、领域、企业等。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非投资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准入后管理办法、备案管理办法(含注册、登记)、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仅针对境外市场主体的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定地域和空间的管理办法。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适用其相关规定。与市场准入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禁止性规定列于本清单附件1,供市场参与者参考。
三。上市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地方性法规设定,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对效力等级不足、需要暂时列入清单的个别管理措施的设立,应尽快完善立法程序,以增补的形式在清单中予以标注。
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负面清单(或禁止和限制清单)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地方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将地方产业结构禁止准入清单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其中,《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部分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列入清单附件2;103010直接列在列表中;两个地方目录有详细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公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因特殊原因需要采取临时准入管理措施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实时挂牌。牵头部门要及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变更和调整。
6.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另有规定的
七、为保护公共道德,维护公共利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文化领域和与文化相关的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政策调整和监管职责。
八、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未直接列出市场准入事项的具体实施办法且法律依据充分的,按其规定执行。
九。本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回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看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