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筑特级资质企业最新资质认定及人员配备表及申请流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证(总承包一级、一级及部分专业等级除外)
一、项目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证(总承包一级、一级及部分专业等级除外)
我们公司的优势:
1.公司有6个分公司,300多个猎头在找人才。现有人才库资源超过30万,我们可以根据您的要求匹配最合适的人才(为您节省人力)。2.人才符合你公司的要求,价格肯定低于市场价(给你省钱)。3.我公司已成功服务数千家央企、国企、事业单位、私企,口碑良好。4.服务模式:先提供人才再收费,您只需要把事情交给我们,我们会为您做好!(为了您的安心)
【企业资质代理】价格详情(肯定比同行业优惠!欢迎来电咨询)
――提供全国各地区企业建筑公司资质的代理、挂靠、转让、升级、增项。包括:主次机构、主次建筑、排水、暖通、供配电、发电与变电、岩土、电力、中高级职称。
【企业人才分配】根据资质标准分配/锚定人才(交给我们来帮你)
――我公司拥有庞大的专业人才储备,相关人才证在手,现证,初转单(可选),唯一社保,可即时办理,相关资料齐全。欢迎来电咨询!
请坚信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我们会安排专业的人一对一竭诚为您服务!
全国400免费服务热线:18823719231(给您更优惠的价格和更快的业务办理速度)。请勿打扰中介!
二。建立的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91号总统令)第12条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二十五条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条
三。审批条件
(1)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审[2007]241号)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四。批准数量
没有限制。
动词(verb的缩写)审批程序:
(一)由部审批的资质审批手续在我省办理。
申请人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厅行政审批办进行初审【需要市(州)或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成市(州)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需要本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专家论证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委托本部门有关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和专家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主管厅长同意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二)省级资质核准、换证、升级、技术评价(鉴定、备案)类审批程序。
申请人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成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部门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专家论证的,由省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本部门批准的升级和新设立企业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
七。费用和收费
不收费。
八。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企业资质,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综合信息(第1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统计报表;
5.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如果对设备、厂房等有要求。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办公用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如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
8.其他数据资料按吉林省诚信管理平台系统要求填写。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还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2)人员信息(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证明;
3.有的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证明,还应提供反映专业的相应证书和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的岗位证书和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数据(第三卷)(申请最低等级资质时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记录表(备案表)或质量核查资料;
3.以上资料不能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
4.每场演出的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申报演出的资料逐一装订。
(4)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要重新核准资质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包含在综合材料第一册中):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项目业绩的划分);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者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提供企业改制分立前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提供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以及合并前最近期的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资质证书延续申请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上一年度的施工统计资料(上报统计局)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企业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6.《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和注册证书;社保证明(近三个月);
https://www.zhucesz.com/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八)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登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当向新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营业执照的注销证明和变更后新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申请资格的所有材料。
资质证书中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省级建设厅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9)信息要求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套。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两份及附件材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由企业保存。经许可机关正式验收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换、修改或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