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都要用这个符号来代表我们。
它用来区分我们每个人,公众人物的名字往往更有辨识度和价值。
然而,随着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将魔爪伸向明星、UP主的名字,将名字注册为商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名字的商标化。
前段时间,B站知名UP主景汉卿被绑匪拉黑。
这位名叫景汉卿的UP主于2019年8月3日在B站发了一段视频,讲述了一件气愤的事情:自己的名字莫名其妙地被一家名为“镜湖区智桥电子门市部”的皮包公司注册,对方发邮件要求景汉卿本人对使用“景汉卿”的公众号进行整改。
也就是说,他的微信公众号、头条公众号、B站等自媒体平台账号都收到了“合法”封禁通知。
不仅如此,搞事情的公司甚至发了威胁通知函,公然挑拨,让他赶紧交钱。真的很傲慢。
很多UP主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但大多都想尽快安定下来。毕竟打官司耗时耗力,对于一个靠作品和创作为生的UP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但说来也巧,景汉卿这个名字并不是艺名,而是真的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我以后会侵犯自己的名字,这是真的吗?
你能咽下这口气吗?
景汉卿立即开始为自己的名字辩护。好在,B站官方和各大UP主纷纷发声,各显神通,为景汉卿的维权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这很有趣。在官方支持和各方帮助下,这名“绑匪”迅速自首。
好在这件事已经完美解决,UP主的权利得到了保障,那么就让小编给大家讲讲如果
如果我的名字被注册了该怎么办?
原则上你可以给小明打电话,我也可以给小明打电话。一点都不重要。但注册商标就不是这样了。如果将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作为自己的名称用于商业用途,则属于侵权行为。
反过来,情况也是如此。很抱歉将写在身份证上的人名作为商标使用,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撤销该商标。
近年来,类似事件发生多起,不少名人都有登记姓名的经历。
作为知名公众人物,杨幂红遍大江南北。就在几年前,梅州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5003136号“杨米”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第30类“面包、蜂蜜、糖果、茶叶、茶饮料、大米、面条、米果、酱料、谷物面类食品”。几天后,该商标被杨幂本人判无效。究其原因,杨幂是知名演员和公众人物,在国内外都有很高的知名度。杨幂这个名字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杨幂本人享有为自己命名的权利。梅州大世家贸易有限公司的商标注册损害了杨幂的姓名权。
结果,该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而是选择默默撤回商标申请,不上法庭。
此外,还有很多明星都遇到过这种让人揪心的事情。
早在2001年,演员谢霆锋的名字就被贵州安顺一家药厂抢注,用于给一种新型止泻药命名“泻亭风”(谢霆锋),引发媒体猜测。
2008年北京奥运会让博尔特声名鹊起。国家商标局公开信息显示,苏州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抢注了5个“螺栓”商标。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现在明星工作室越来越重视明星商标。日前,迪丽热巴工作室类似迪丽热巴
所有的名字又都被抢注了一遍,为的是防止有人想“蹭热度”。
2020年11月30日,霍尔果斯佳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已申请注册“迪力冷巴”“冷巴行动”等商标。涉及的国际分类包括服装鞋帽、健身器材、教育娱乐、办公用品等,目前商标状态涉及“注册商标”“等待实质审查”“驳回复审”等。
2020年8月,海底捞起诉一家名为河底捞的湘菜企业,诉讼被驳回。究其原因,虽然两家都有“滴老”二字,但两家在商标文字、颜色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而且海底捞经营的是四川火锅,河底捞则是新鲜湘菜,经营内容不同,不会让人混淆。
吃了亏的海底捞一气之下将近似商标全部抢注:“池底捞”“运河底捞”“青地捞”“上海底捞”“下海底捞”“前海底捞”“秦底捞”“唐底捞”“宋底捞”等。
老干妈辣酱是很多人嘴边的常客。然而,随着老干妈越来越为人所知,各地制假售假者层出不穷,市场上出现了“老干妈”成群结队的尴尬现象。陶华碧老干妈把所有名称相近的商标都抢注了,看起来像是一条老干妈生产链。
难道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住这些人吗?明星或知名品牌商标变更如何保护?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总结一下。
1.可以对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法规定,对初审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自初审通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发现自己的姓名或企业名称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可以在注册成功前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进行补救,防止品牌受到侵害。
2.对于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或者撤回三项申请。
如果被抢注,
如果商标已经通过申请验证,我们还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三件商标撤回申请是指注册商标注册超过三年且长期未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撤销。
3.提前注册商标。
有个成语叫未雨绸缪,意思是在大雨来临之前做好准备。如果想让自己的姓名或品牌不被他人恶意注册,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依规提前注册,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2017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