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北京证券交易所IPO上市条件(名单)
北京证券交易所IPO上市条件
1.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是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总额占最近两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
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实行注册制2个月
北交所IPO和A股IPO完全一样,标准要求完全一样。它需要经过四个过程:
第一阶段:财务顾问阶段,中介机构将按照IPO的要求为企业开展各项财务和法律规范。实践中,IPO整改阶段会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收入确认不准确;购销存账不一致;材料和人工成本分配不准确;工程行业成本计量不准确;坏账准备计提不足;资本占用;资产未入账;银行卡流水异常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整改解决。
第二阶段:辅导阶段,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企业需要向当地证监局备案进行辅导,辅导时间在3-6个月之间。
第三阶段:赞助阶段,中介拜访,制作论文,准备申请材料,内核和申请反馈。第四阶段:承销阶段及上市。因此,北交所IPO时间分为四个阶段。从预整改准备+申报材料准备+会中审议+发行上市的做法来看,预整改需要时间,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可能全年失效。
因此,早整改越早越好。一般需要从报告期开始
第一年将聘请中介机构进场整改,以达到北交所IPO申报要求。申请材料准备时间一般在半年以上。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北交所IPO审核时间为2个月,较其他板块缩短1个月。
北交所IPO实行注册制,即北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从时间上看,北交所审核两个月、证监会注册20个工作日,中介机构回复反馈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因此,理论上,如果想在北交所上市,从申报到上市的时间在6-8个月之间。
1.将精选层准入条件平移为挂牌条件
在大家关注的上市条件方面,北交所精选层准入条件翻译为上市条件。新三板精选层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检验,准入条件的包容性、准确性和适应性得到了市场各方的普遍认可。为实现平稳过渡,北交所上市条件中的各项指标及其具体数值延续精选层准入条件。
在新三板挂牌连续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预期市值、财务标准等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符合相应要求的,可以在北交所挂牌。
目前精选层共有66家公司。总市值约2000亿元。
66家企业名单如下:
除上述66家已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外,还有25家企业处于新三板精选层申报阶段,也有望登录北交所。这25家企业中,4家“被受理”,19家被问询,1家被暂停审议,1家被证监会受理。名单如下:
4家受理企业
已问询19家企业
延期评审企业1家
1证监会受理企业
2、T+1交易机制,30个涨跌幅,最低申报100股,为混合交易预留空间
交易规则也是精选层的延续
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保持不变。
北交所新股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后设30个涨跌幅限制,高于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的20个涨跌幅限制。“考虑到中小企业股票的估值特点,为有效促进价格发现,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少于100股,每笔申报可增加1股。卖出股票时,不足100股的余额应一次性申报卖出。
与沪深交易所一样,北交所也是T+1交易机制。“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交所股票可采用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和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为未来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定盘价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3.明确退市安排:包括主动和胁迫
此次发布的《上市规则》明确了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的安排。其中,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监管类、重大违规类四类。
交易情形包括股价、股东户数、市值等指标,考察期限为连续60个交易日;
财务情况包括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指标。考察期限为2年,指标不交叉适用;
规范的情形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
重大违法行为包括重大违反公共安全行为和欺诈发行行为。
4.优化停复学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利,《上市规则》实行“少停、短停、
“分阶段叫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停牌代替信息保密。
在具体制度安排上,停牌情况基本遵循新三板现行安排,保持适度灵活。各种情形的停牌时间与上市公司现行制度一致。其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