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的主要贸易商品是棉花、丝绸、靛蓝、硝酸钠和茶叶。
英国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简称BEIC)有时被称为约翰公司。
600年12月31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执照,给予其在印度进行贸易的特权。事实上,这个许可证授予了东印度21年的贸易垄断权。
当时,詹姆斯兰開斯特爵士拜访了著名的探险家拉尔夫费奇,并了解了拉尔夫费奇在东方的冒险经历。后来,詹姆斯兰開斯特参与了东印度公司的建立。
拉尔夫费奇在旅途中所作的关于印度社会状况的报告,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进行早期商业冒险的重要材料之一。
随着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了印度的实际支配者。直到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它还获得了辅助政府和军队的角色。
扩展信息:
垄断之路
贸易垄断
该公司的许多员工在致富并返回英国后,建立了自己的房地产、企业并获得了政治权利。在英国议会,该公司成立了自己的游说团队。
然而,一些原本协助东印度公司的雄心勃勃的商人也向该公司施压,希望在印度成立自己的私人公司。
在这些压力下,国会于1694年通过了一项非监管法案。该法案允许任何英国公司与印度进行贸易,除非国会通过法案禁止这种贸易。这样,英国议会实际上取消了已经实行了大约100年的许可证。
1698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建立了一个平行的“东印度公司”(官方名称是“英属东印度贸易公司”)。这家公司有国家担保的200万英镑资金。
但是老公司的有势力的股东很快就买了新公司10000英镑的股份,这样他们就在新公司占了大多数。这两家公司在英国和印度争斗了一段时间,都试图获得贸易的主导地位。
但很快就清楚了,这家老公司实际上几乎没有遇到竞争。最后两家公司于1702年与一些政府机构和另外两家公司合并。
新公司借给政府320万英镑,以换取未来三年的独家特权。合并后的公司全称是“英国商人东印度贸易联盟公司”。
几十年后,中国和东印度公司将继续相互争斗。该公司希望成为一个永久性的设施,而国会将抓住一切机会占用该公司的财富,而不给它更大的自主权。
1712年,虽然政府还清了债务,但还是颁布了一项法律来重申公司的地位。1920年,英国15%的进口来自印度,几乎全部通过东印度公司。
通过其说客,该公司再次确保了其影响力,该公司的执照于1730年延长至1766年。这时候英法成了敌人。为了控制殖民地,两国之间经常发生小规模的战争。
1742年,由于政府害怕战争导致财政困难,同意将东印度公司的执照期限延长至1783年,代价是政府再贷款100万英镑。最终,这场小冲突真的导致了战争。
在1754年至1763年的七年战争期间,英国主要关心的是加强其在欧洲和北美的土地。战争也蔓延到了印度。该公司的军队在那里与法国军队发生了冲突。
与此同时,英国通过工业革命超越了欧洲的竞争对手。由于战时的军事和经济供应,与印度的贸易大增,同时英国获得原材料的能力和生产方式的效率也有所提高。
因此,英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这种繁荣带来了生产和需求,反过来又增加了对海洋贸易的需求。东印度公司成为英国在世界市场上最大的单一占有者,并影响了政府的管理。
肖氏贸易
自17世纪中期以来,东印度公司一直参与硝石贸易。由于硝石是制造火药的原料,英军对硝石的需求量很大。
皇帝签订的每一份合同往往需要数百吨硝石,东印度公司从中可以赚取数万英镑。该公司的一位主管甚至在1864年说,卖硝石赚的钱甚至比交盐税还高。
在此期间,东印度公司与中国、印度和英国建立了三角贸易路线,以便英国从那里进口茶叶和丝绸。
参考百度百科-英国东印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