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的产品名称与我公司的出库名称不一致。是假发票吗?
介绍
经常遇到一些客户购买我们的产品,但是签订的合同和发票上的产品名称和规格与我们ERP上的不一致,以至于我们发票上的产品名称和规格与出库单上的不一致。请问这是税务局允许的吗?是假的?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专家回复:
虚开发票,这是税务机关不允许的;你可以向付款人公示发票条款,告诉对方税务机关会处罚你。
政策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在取得发票时,不要求更改货物的名称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所有发票应当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和本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编辑:石家庄裕华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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