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因为:
(1)给你的肯定和公司档案里的一样(送你之前都改了)。
(2)一年合同,“过了两年就给我了。”因为合同到期,你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相当于你默认延长原合同期限,公司改为三年后发给你。没有什么大错。
2.公司将签好的合同“时隔两年”给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确实对你造成了损害,你可以提出证据要求赔偿。
附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