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商标在标签上的使用及常见问题.(世界粮食网)
食品标签通常标有注册商标,也有部分标有非注册商标。那么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有什么区别呢?商标应该怎么用?标签宣传如何避免商标侵权?企名网带你了解商标的主要内容。一、商标的定义
商标的构成一般是“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任何标记,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记、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商标的分类
103010第三条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和服务商标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生产或者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的标志。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是该组织成员的标志。集体注册时,需要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集体成员名单,以便成员使用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我们平时接触较多的是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根据商品分类表填写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商品分类表是指《商标法》,《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区别于我国其他食品标准,将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其中商品1 ~ 34类,服务35 ~ 45类。与食品相关的分类主要集中在第5类和第29-33类,每个类别又分为包含不同商品的不同子类。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确定最终注册商标的受保护商品范围。
三。商标的使用
我国的商标制度采取自愿注册原则(烟草除外),即使用者可以选择自愿注册或不注册。所以在中国,既有注册商标,也有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所谓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直接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比如在标签上标注TM的时候。未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部分,但由于未注册,未取得商标专用权。
中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103010第六十三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件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标志包括图片和图片。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因此,商标的标注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可以自愿标注在标签上的。
食品标签可以标注注册商标,也可以标注未注册商标。根据GB 7718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要求,标注的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注册商标的样式标注。然而,未注册贸易商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准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已经标明其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名称。同一注册商标可以用于某一商品类别的不同商品上,也可以用于不同类别的不同商品上。但是,无论如何,注册商标只能在核准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超出核准使用范围的,应当另行申请登记。
(2)问:我可以自己改变注册商标的颜色吗?
答:视情况而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无指定颜色注册商标的规定》,可以自由附加颜色。但如果以攀附为目的而附加颜色,则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近似,容易造成混淆,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案,并提交黑白草稿1份;如果没有规定颜色,应提交黑白设计。
即注册商标指定了颜色,就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没有指定颜色,可以自由附着,但不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3)问:商标可以用来规避一些功能性风险吗,比如“营养面食”?
答:没有。
商品和服务的名称中可以出现描述性词语,说明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成分、销售渠道和消费者,或者服务的目的、内容、方法和对象。但是,这种描述应该是对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描述,可以是限制性的,也可以是具体的。不得含有广告、过度装饰、放大渲染等描述性词语。
“营养面食”是不规范的名称,不能被商标局注册。
(4)问:商标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吗?
答:是的。
103010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即商标授权)。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5)未在中国注册的境外商标能否在中国使用?
答:不是,商标权是地域性的。
在某个国家根据当地法律取得的商标权只能在该国管辖范围内得到保护,在其他国家的保护应根据双方都是缔约国的国际条约或对等原则处理。
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境外商标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商标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在中国使用,但必须符合《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相关规定。如果他们侵犯了他人在中国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就要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企业、公司网站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是否违反新商标法的规定?
答:视情况而定。
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而非荣誉称号。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关于网站对驰名商标的标注,需要判断是否违反《商标法》现行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要看其使用是否属于广告和商业使用的范畴。企业在网站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中对其商标的驰名商标扩大保护记录作出事实陈述,未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不属于《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果企业在其网站或其他经营活动中有意淡化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法律性质,将“驰名商标”一词作为荣誉称号并显著使用,以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