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公司命名时,要考虑时代潮流,给公司起一个时尚、特别的名字,吸引客户。比如小米公司的名字,在创业之初,根据时代潮流,移动互联网的英文首字母“mobile Internet”形成了公司的品牌logo。名字按“mi”音译成中文的时候,小米公司来了。现在小米公司越来越强大,好的名字是公司给人的第一印象。一个好名字就能知道它是什么。公司名称这么重要的具体规则是什么?今天适时理财带你了解一些以企业名义的规则和政策。
注册公司的名称是什么?
8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对《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进行了解读。
问:主要的禁止性规则是什么?
答:共有11条禁止性规则,包括一般禁止性规则和特殊禁止性规则。共有七条一般禁止性规则,主要包括:
第一条(规则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本条款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制定,包括四种情况:
(一)与在同一登记机关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同名,或者已经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然有效,或者已经申请核准的;
(二)与被撤销注册未满一年的同行业企业同名的;
(3)在同一登记机关变更企业名称未满一年的,与原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且营业执照未被吊销的同行业企业同名。
第二条(规则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者文字。本条款主要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制定。包括以下情况:
(a)存在负面或不利的政治影响。
(2)宣传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三)带有殖民文化,有损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良好社会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的。比如《鬼都》《妻妾成群》。
(6)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第三条(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欺骗或者误导公众的内容或者文字。本条款主要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第2款制定。包括以下情况:
(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著名烈士、著名模范的姓名。
(二)含有非法组织、反动政治人物或者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称的。
(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者具有明显宗教色彩的。
第四条(规则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外国(地区)或者国际组织的名称。
第五条(规则第八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政党名称、政府机关名称、军事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编号。
第六条(规则第九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
第七条(规则第十条)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其他内容。
除了一般的禁止外,还列出了一些特殊的禁止。比如行政区划禁止规则(规则第十一条):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企业字体禁止规则(《规则》第十二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组成,不得使用行政区划、行业和组织形式作为字号。
禁止贸易的规则
禁止组织形式规则(《规则》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其名称中标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
记者:主要的限制性规则是什么?
答:限制性规则有15条,包括一般限制性规则和特殊限制性规则。有五种常规限制,包括:
第一条(《规则》第十五条)是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第二条(《规则》第十六条)是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性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法人授权,使用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方向不确定的,可以不授权。
第三条(《规则》第十七条)是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企业授权,使用企业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企业的简称或具体称谓有其他含义或方向不确定的,可以不授权。
第四条(《规则》第十八条)是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目的,但其他含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规则》第十九条)是,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为行业资质;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其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
上述三类企业的名称,除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外,均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除了一般限制外,还列出了一些特殊限制。比如:
行政区划限制的两条规则:
第一条(规则第二十条)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市(含州、地、盟)、县(含市辖区、自治县、旗)行政区划名称。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SAIC核准的,企业名称中可以不包含企业的行政区划:
(一)经国务院批准;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SAIC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规则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中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由市企业登记机关核准。
省、市、县行政区划相连的企业名称,由最高行政区的企业登记机关核准。
上级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授权下级机关核准应当由本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限制规则6:
第一条(《规则》第二十二条)是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者其组合构成,不允许使用句子、句群、段落,但具有明显识别性或者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
第二条(《规则》第二十三条)是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好”等引人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具有其他含义或者局部使用的除外,字号整体为其他含义。
第三条(《规则》第二十四条)是企业名称不得作为司法名称
第五条(《规则》第二十六条)是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其职业、职务、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或特定称谓作为其名称,除有其他含义或局部使用者外,整个名称为其他含义。
第六条(《规则》第二十七条)是企业不得在同行业中使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企业名称,但经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企业使用有两个限制:
第一条(《规则》第二十八条)是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与其主营业务不一致的用语表述行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得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