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 _ _ _ _ _ _ _ _有限公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在,有关事项如下:1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不变;2.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有限公司承继,与原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受本次公司名称变更的影响。我公司将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衷心感谢您多年来的支持和厚爱。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与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帮助。对于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特此通知你。时间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