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哪些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主要内容要明确: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3) 《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变更登记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委托人应为我公司工作人员或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如为我公司工作人员,应提交工作证或其他证明其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企业登记代理人,提交的资料与“设立登记”相同)。
(五)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企业更名后还能使用以前的名称吗?
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继续使用变更前的名称是违法的,因为企业名称变更后的原名称不是企业登记核准的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注册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登记机关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并处;
(二)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出租自有企业名称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未按时向登记机关交回《企业名称登记证书》的,给予警告或者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企业更名后,不能使用以前的名称,因为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更名后使用以前的公司名称,公安机关有权予以警告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