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苻坚[2022]56号
怡保苻坚[2022]5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支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新华东路营业所迁址并更名的请示》(伊邮行字[2022]第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答复如下: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新华东路营业所迁址并更名的请示》(伊邮行字[2022]第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答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新华东路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胜利路营业所。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新华东路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胜利路营业所。
二。你分行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积极妥善开展社会宣传和业务衔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顺利开展。
二。你分行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积极妥善开展社会宣传和业务衔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顺利开展。
三。你行应在我行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行换发金融许可证。同时,在6个月内完成本机构变更,并将相关事宜报我分行。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准文件将失效,我分行将办理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报我分局。
三。你行应在我行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行换发金融许可证。同时,在6个月内完成本机构变更,并将相关事宜报我分行。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准文件将失效,我分行将办理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报我分局。
伊犁银保健分局
伊犁银保健分局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