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更名需要公司注册一年以上。
3.公司更名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向申请变更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验资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变更公司名称后,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需要更换。
二。居住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根据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的股东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提交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住所的用途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明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理人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
扩展数据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登记事项需要经批准后方可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