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时如何写申请表?看了https://www.zhucesz.com/企业编的分支机构变更申请书你就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分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变更后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后,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分公司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公司出具的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
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准则。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负责人信息变更明细表,《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从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载或领取。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房屋销售许可证;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您使用军事财产作为您的住所,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的副本。
房屋变更为营业用房的,属于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和当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房屋变更为营业用房的证明;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书和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应为A4纸。以上项目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关于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分公司变更登记。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
3.承诺时限:变更名称、住所1个工作日;
变更经营范围和负责人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当场填写)
4.收费标准和依据:100元/次。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1992)414号
二。法律基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4、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5、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三。处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后,该申请将被签发为《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在spo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决定通知书》(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分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决定通知书》复印件和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变更后,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您使用军事财产作为您的住所,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的副本。
如果房子改成营业用房,属于城市房。根据《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第四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变更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规划、土地、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如果是非市区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分公司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公司出具的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9.分公司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1。本规范适用于根据《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申请。
2、《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营业执照》、《公司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申请书和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应为A4纸。
以上项目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
[公司变革理念]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的一项或几项登记事项的变更。公司变更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的变更。
[变更程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股东联合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章程的修改;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信息:
(1)更名:1。股东会决议,包括变更原因、变更事项(注明债权债务由更名后的公司承担)和公司章程的修改;2.《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