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南京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分别为2亿元、1亿元、https://www.zhucesz.com/亿元,合计https://www.zhucesz.com/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20992号公司结构性存款、221040号公司结构性存款、0990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22UT0128)挂钩双赢智信汇率。
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90天、35天和4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存单等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理财募集资金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详情请参阅《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这种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同时也为公司和股东寻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
1.资金:暂时闲置募集的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批准,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通过向投资者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申购和按市价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https://www.zhucesz.com/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https://www.zhucesz.com/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已经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调减“百万亩农田改造项目”投资额度36,654万元,用于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详情请参阅《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了“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将“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了“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工程”子项目“生产配套工程”建设内容的实施主体和地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原“农科所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变更为9万元,“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3,964万元,合计募集资金13万元,用于实施变更后的“农科所建设项目”。
7.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8.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原“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万元,自有资金1万元。详见公司上海证券。
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变更“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建设周期。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公司将原“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变更为64万元中募集5亿元实施“苏垦麦芽收购项目”。详情请参阅《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公司变更“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一期)募集资金1万元,原“百万亩农田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14万元,财务管理及利息共计15万元,以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变更“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4)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项目“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现金管理取得的部分收入及利息共计24万元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了银行销售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安全性高,风险可控。公司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作以及资金安全。具体如下: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标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证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本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如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与银行就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其进展情况,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测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